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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观光立国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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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 2010年4月12日

2006年12月13日通过了推进观光立国基本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法律概要

  1. 该法律对1963年制定的旧《观光基本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并更名为《推进观光立国基本法》,由此将观光明确定位为21世纪日本重要政策之支柱。
  2. 该法律作为与实现观光立国相关的措施之基本理念,认识到尊重地区发挥创意所进行的积极活动,并通过持续发展令当地居民自豪且难以忘怀的、充满活力的地方社会,促进国内外的观光旅行是实现长期富民目标所不可或缺的重要事项,在此基础上,该法律规定了应采取的措施。
  3. 政府为了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与推进观光立国相关的措施,还制定了《推进观光立国基本计划》。
  4. 作为基本措施,日本已决定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建设国际竞争力强且富有魅力的旅游胜地、培养有助于强化旅游产业国际竞争力及振兴旅游的人才、振兴国际观光、完善有助于促进观光旅行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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