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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I(互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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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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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範圍

CALI 損害賠償金(互助保險賠付)分別有傷害、死亡、後遺傷殘和傷害導致死亡的賠償限額。

人身傷害賠償

適用於受傷的傷害賠償包括醫療費用、文件費用、誤工賠償以及困擾賠償。

承保限額

(每位受害者)
120 萬日圓

賠償
給予賠付的損害 賠付標準
醫療
相關費用
醫療費用 醫療檢查和手術費用,或藥物、手術、住院等費用。 支付因治療而產生的實際、必要且合理的費用。
醫療
相關費用
護理費用 一般而言,由近親等陪同的 12 歲以下兒童的看護費,或住院、醫生認定需要看護時的居家及門診看護費 住院每天 4200 日圓;居家護理或醫院探訪每天 2100 日圓,如果提供證據證明收入減少的金額大於此數;直系親屬可獲得 19000 日圓的補助;其他親屬則可獲得實際金額,最高可達到當地管家的標準。
醫療
相關費用
雜項支出 住院期間產生的雜項費用。 通常每天支付 1100 日圓。
醫療
相關費用
醫院門診費用 到醫院就診所需的交通費用: 醫院就診所產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實際費用將獲得支付。
醫療
相關費用
義肢費用等 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拐杖等費用: 將支付必要且合理的實際費用,眼鏡的限額為 5 萬日圓。
醫療
相關費用
醫療憑證等費用 簽發醫療憑證和醫療費用報表的費用: 您將獲得必要且合理的實際簽發費用補償。
文件費用 簽發交通事故憑證、印章登記憑證、在留資格憑證等的費用: 您將獲得必要且合理的實際簽發費用補償。
誤工損害賠償 因意外受傷而導致收入減少(包括使用帶薪假期和家務工作): 原則上每天 6100 日圓。在提供收入進一步減少的證明後,實際金額最高可達 19,000 日圓。
精神損害賠償 對交通意外所造成的精神和身體痛苦提供賠償: 每天將支付 4300 日圓,承保天數將在治療期間內根據受害者的受傷狀況和實際醫療天數確定。

後遺傷殘的損害賠償:

對於後遺傷殘的損害賠償、收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則根據傷殘程度支付。

承保限額

(1) 神經系統功能或精神或胸腹腔器官嚴重受損,需要看護照護
(每位受害者)
需要持續護理的病例(1 級):4000 萬日圓
需要間歇性護理照護的病例:(2 級):3000 萬日圓

(2) 上述 1 項以外的後遺傷殘
(每位受害者)
(1 級):3000 萬日圓 -(14 級):75 萬日圓

賠償
給予賠付的損害 賠付標準
收入損失 由於殘障留在體內造成工作能力降低,未來收入會減少 根據收入和各傷殘等級 (1-14 級) 計算的工作能力喪失率,根據喪失時間長短和其他因素進行計算
精神損害賠償等 對交通意外所造成的精神和身體痛苦提供賠償: 在上述 1.的情況下,將支付(第 1 類)1650 萬日圓及(第 2 類)1203 萬日圓,另加(第 1 類)5 千萬日圓及(第 2 類)205 萬日圓作為初期費用。如果是上述 2. 的情況,將支付(第 1 類)1150 萬日圓至(第 14 類)32 萬日圓,如果有第 1 類至第 3 類的受養人,這兩項金額都會增加。
後遺傷殘等級表

需要護理的後遺傷殘情況下的等級和最高金額

等級 需要護理的後遺傷殘 保險金額(互助保險)
1 級
  1.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嚴重受損,需要持續照護者。
  2.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嚴重受損,需要持續照護者。
4000 萬日圓
2 級
  1.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嚴重受損,需要隨叫隨到的照護者。
  2.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嚴重受損,需要隨叫隨到的護理者。
3000 萬日圓

[備註] 不屬於任何後遺傷殘等級,但等同於相關等級的後遺傷殘,應視為相關等級的後遺傷殘。

後遺傷殘等級和限額

等級 需要護理的後遺傷殘 保險金額(互助保險)
1 級
  1. 雙目失明者
  2. 喪失咀嚼和語言功能者
  3. 失去肘關節以上雙上肢者
  4. 雙上肢完全喪失功能者
  5. 膝關節以上雙下肢完全喪失者
  6. 雙下肢完全喪失功能者
3000 萬日圓
2 級
  1. 單目失明且另一眼視力下降至 0.02 或以下者
  2. 雙眼視力下降至 0.02 或以下者
  3. 失去腕關節以上雙上肢者
  4. 失去踝關節以上雙下肢者
2590 萬日圓
3 級
  1. 單目失明且另一眼視力下降至 0.06 或以下者
  2. 喪失咀嚼或語言功能者
  3.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嚴重受損,餘生無法從事勞動者
  4.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嚴重受損,餘生無法從事勞動者
  5. 失去雙手所有手指的人
2219 萬日圓
4 級
  1. 雙眼視力下降至 0.06 或以下者
  2. 咀嚼和說話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
  3. 雙耳完全失聰者
  4. 失去肘關節以上一側上肢者
  5. 失去膝關節以上一側下肢者
  6. 雙手手指全部喪失功能者。
  7. 雙腳失去利斯弗朗氏關節以上者
1889 萬日圓
5 級
  1. 單目失明且另一眼視力下降至 0.1 或以下者。
  2.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嚴重受損,除特別輕微的勞動外,無法從事任何勞動者
  3.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嚴重受損,除了特別輕微的勞動外,無法從事任何勞動者
  4. 失去腕關節以上一側上肢者
  5. 失去踝關節以上一側下肢者
  6. 完全喪失一側上肢功能者
  7. 完全喪失一側下肢功能者
  8. 失去雙腳所有腳趾者
1574 萬日圓
6 級
  1. 雙眼視力下降至 0.1 或以下者
  2. 咀嚼或言語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
  3. 雙耳聽力衰退到無法聽見大聲聲音(除非聲音與耳朵接觸)的人
  4. 一隻耳朵完全喪失聽力,而另一隻耳朵的聽力下降至無法在 40 公分或以上的距離聽到一般聲音者
  5. 留下脊椎嚴重畸形或運動障礙者
  6. 失去上肢三個主要關節中兩個關節功能者
  7. 失去下肢三個主要關節中兩個關節功能者
  8. 失去一隻手的五根手指,或包括拇指在內的四根手指的人
1296 萬日圓
7 級
  1. 單眼失明且另一眼視力下降至 0.6 或以下者
  2. 雙耳聽力衰退至無法在 40 公分以上的距離聽到一般聲音者
  3. 一隻耳朵完全喪失聽力,而另一隻耳朵的聽力下降至無法在一公尺以上的距離聽到一般聲音者
  4.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受損,無法從事輕微勞動以外的任何勞動者
  5.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受損,除輕勞外無法從事任何勞動者
  6. 失去一隻手的三根手指(包括拇指),或失去一隻手除拇指以外的四根手指的人
  7. 喪失一隻手的五根手指或一隻手的四根手指(包括拇指)者
  8. 一隻腳失去利斯弗朗氏關節以上者
  9. 留下一側上肢假性關節缺損和明顯運動障礙者
  10. 留下一側下肢假性關節和明顯運動障礙者
  11. 雙腳腳趾全部喪失功能者。
  12. 外貌嚴重毀損的人
  13. 失去雙側睪丸者
1051 萬日圓
8 級
  1. 單眼失明或單眼視力下降至 0.02 或以下者
  2. 留下脊柱運動障礙者
  3. 失去包括一隻手的拇指在內的兩隻手指,或拇指以外的三隻手指的人
  4. 喪失一隻手包括拇指在內的三根手指的功能,或喪失除拇指以外的四根手指的功能者
  5. 肢體縮短 5 公分以上者
  6. 失去上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功能者
  7. 失去下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功能者
  8. 一側上肢需植入假性關節者
  9. 一側下肢需植入假性關節者
  10. 失去一隻腳上所有腳趾的人
819 萬日圓
9 級
  1. 雙眼視力下降至 0.6 或以下者
  2. 單眼視力下降至 0.06 或以下者。
  3. 雙眼遺留有偏盲、視野狹窄或視野缺損的人
  4. 雙眼皮嚴重喪失者
  5. 鼻子受損,導致其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
  6. 咀嚼和說話功能受損的患者
  7. 雙耳聽力衰退至無法在一公尺或以上的距離聽到一般聲音者
  8. 一隻耳朵的聽力下降到除非與耳朵接觸,否則聽不到大聲的聲音,而另一隻耳朵的聽力下降到在一公尺以上的距離很難聽到一般聲音的人
  9. 單耳完全失聰者
  10. 神經系統或心智功能受損,且所能從事的勞動在相當程度上受到限制的人
  11.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受損,從事的勞動受到相當程度限制的人
  12. 失去拇指或拇指以外的兩隻手指者
  13. 喪失一隻手的兩個手指(包括拇指)或除拇指以外的三個手指功能者
  14. 失去兩個或以上腳趾者,包括一隻腳的大腳趾
  15. 失去一隻腳所有腳趾的人
  16. 外貌嚴重毀損的人
  17. 生殖器官嚴重受損者。
616 萬日圓
10 級
  1. 單眼視力下降至 0.1 或以下者
  2. 注視正前方物體時仍遺留複視症狀者
  3. 咀嚼或言語功能喪失者
  4. 在 14 顆或以上的牙齒上加裝義齒者
  5. 雙耳聽力下降,以致難以理解一公尺或以上距離的正常說話者
  6. 一隻耳朵的聽力下降到聽不到大聲聲音的程度,除非聲音與耳朵接觸
  7. 喪失一隻手的拇指或拇指以外的兩隻手指功能者
  8. 肢體縮短 3 公分以上者
  9. 失去大腳趾或一隻腳的其他四個腳趾的人
  10. 上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的功能嚴重受損的人
  11. 下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
461 萬日圓
11 級
  1. 留下雙眼調節功能嚴重受損或運動功能受損的人
  2. 雙眼眼瞼遺留有顯著運動障礙者
  3. 單眼眼瞼嚴重缺失者
  4. 在 10 顆或以上的牙齒上加裝義齒者
  5. 雙耳聽力下降,無法在一公尺或以上的距離聽到低沉聲音者
  6. 單耳聽力衰退至無法在 40 公分以上的距離聽到一般聲音者
  7. 脊柱畸形者
  8. 失去一隻手的食指、中指或無名指者
  9. 喪失一隻腳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腳趾(包括大腳趾)者
  10. 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受損,在進行勞動時有相當困難者
331 萬日圓
12 級
  1. 留下一隻眼睛的調節功能嚴重受損或運動障礙者
  2. 單眼眼瞼運動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
  3. 在 7 顆或以上的牙齒上加裝義齒者
  4. 失去大部分耳廓者
  5. 鎖骨、胸骨、胸骨、肋骨、髖骨或骨盆骨嚴重畸形者
  6. 上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功能喪失者。
  7. 下肢三個主要關節之一功能受損的患者
  8. 留下長骨畸形者
  9. 失去一隻手的小指的人
  10. 喪失一隻手的食指、中指或無名指功能者
  11. 失去一隻腳的第二個腳趾、包括第二個腳趾在內的兩個腳趾或包括第三個腳趾在內的三個腳趾的人
  12. 喪失大腳趾或一隻腳的其他四個腳趾功能者
  13. 遺留持續局部神經症狀者
  14. 毀容者
224 萬日圓
13 級
  1. 單眼視力下降至 0.6 或以下者
  2. 注視非正前方物體時仍遺留複視症狀者
  3. 單眼遺留有偏盲、視野狹窄或視野缺損者
  4. 眼瞼部分喪失或雙眼睫毛喪失者
  5. 已為 5 顆或以上的牙齒加裝義齒者
  6. 喪失一隻手的小指功能者
  7. 失去一隻手拇指的部分指骨者
  8. 肢體縮短 1 公分以上者
  9. 一隻腳的第三個腳趾以下失去一個或兩個腳趾的人
  10. 喪失一隻腳的第二個腳趾功能者、喪失包括第二個腳趾在內的兩個腳趾功能者,或喪失第三個腳趾或包括第三個腳趾在內的三個腳趾功能者
  11. 留下胸腔和腹腔器官功能障礙者
139 萬日圓
14 級
  1. 單眼眼瞼部分缺失或睫毛脫落者
  2. 已為 3 顆或以上的牙齒加裝義齒者
  3. 單耳聽力衰退至無法在一公尺或以上的距離聽到低沉聲音者
  4. 上肢外露表面留下手掌大小的難看疤痕者
  5. 在下肢外露表面留下手掌大小的難看疤痕者
  6. 失去拇指以外的一隻手手指的部分指骨者
  7. 喪失單手拇指以外的手指遠端指骨關節屈曲能力者
  8. 喪失一隻腳第三個腳趾以下的一個或兩個腳趾功能者
  9. 留下局部神經症狀者
75 萬日圓

死亡賠償:

死亡的損害賠償為殯葬費用、收入損失,以及對受害者和遺屬的賠償。

承保限額

(每位受害者)
3000 萬日圓

賠償
給予賠付的損害 賠付標準
葬禮費用: 守靈、祭壇、火化、墓碑等費用(不包括墓地、葬禮供品回禮等)。 將支付 100 萬日圓。
收入損失 如果受害者沒有死亡,則為其未來可賺取的收入減去生活費後的金額 計算方式基於收入、可工作時間長短,以及是否有受扶養人。
精神損害賠償 用於受害者自身的賠償: 將支付 400 萬日圓。
精神損害賠償 遺屬補償金的金額取決於遺屬補償金索賠人(受害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人數。 一名理賠人可獲得 550 萬日圓,兩名理賠人可獲得 650 萬日圓,三名或更多理賠人可獲得 750 萬日圓,如果受害者有受扶養人,還可額外獲得 200 萬日圓。

註:傷害損害賠償之規定應比照適用於造成死亡之傷害損害賠償。

賠付減少

在下列情況下,CALI(互助保險)支付的金額將會減少。

  • 如果受害者有嚴重疏忽
  • 如果難以確定受傷與死亡或後遺傷殘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註:適用的「賠償標準」可能因事故日期而異。詳情請洽詢您的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

賠付標準

CALI(互助保險)承擔汽車事故受害者的人身傷害賠償,以確保在政府法令規定的範圍內,提供基本賠償等CALI(互助保險)賠償。為了確保及時、公平地支付 CALI 賠償金(互助保險賠償),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必須按照賠償標準[PDF/1,900KB] 進行賠付,該標準規定了傷害、後遺傷殘及死亡等損害賠償各自金額的計算標準。

參考資料

未賠付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的案例

完全由受害者負責的事故(無過失事故)不在另一車輛的 CALI(互助保險)賠償之列。

無過失意外的三大因素

無過失事故包括以下情況,不在 CALI(互助保險)賠償範圍內。

超速導致的碰撞

受害者的車輛越過中心線所導致的事故

因橫過馬路而造成的碰撞

因受害者的車輛無視紅燈而造成的事故

分心駕駛或在駕駛時打瞌睡造成的碰撞

受害者的車輛與另一輛車追尾。

請使用此資訊以解決您的問題並尋求支援。

如果遭遇交通事故

日本國土交通省 (MLIT) 已準備一份名為「如果遭遇交通事故」的宣傳手冊。本宣傳手冊為遭遇交通事故的人士提供有關各種系統和程序的資訊與指引。因突發交通事故而面臨的挑戰會隨著時間變化。請根據當時的情況使用本手冊中的資訊。

交通事故受害者資訊手冊

MLIT 製作了「交通事故受害者資訊手冊」,希望能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支援。受害者及其家人可使用這本手冊記錄事故細節,並提供有關警方、地方政府以及民間受害者支援組織可提供的支援系統資訊。我們也希望能為所有事故受害者提供支援,並幫助減輕他們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