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賠賠償金
CALI(互助保險)系統概要
CALI(互助保險)是什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CALI) 和相互保險旨在透過補償肇事者所欠的財務負擔,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提供救助,以確保對人身傷害的基本補償。所有自行車(包括機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腳踏板車等)均需購買 CALI(互助保險)。
未投保的車輛和肇事逃逸事故造成的事故受害者可透過政府保險計劃獲得救助。
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範圍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根據損害程度按比例支付,對於因傷害和死亡造成的傷害、殘疾和死亡分別設有賠付限額。
人身傷害賠償
對於後遺傷殘的損害賠償、收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則根據傷殘程度支付。
- 限額:每位受害者 120 萬日圓
- 賠償:醫療費用、護理費用、雜項費用、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用、假肢和其他費用、醫療證明和其他費用、文件費用(交通事故證明、印章登記證明等)、誤工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後遺傷殘的損害賠償:
對於後遺傷殘的損害賠償、收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則根據傷殘程度支付。
(1) 因神經系統功能或精神或胸腹器官嚴重受損而需要護理的損害
- 每位受害者的限額:
需要持續護理的病例(1 級):4000 萬日圓
需要間歇性護理照護的病例:(2 級):3000 萬日圓
(2) 上述 (1) 項以外的後遺傷殘
- 每位受害者的限額:
for Damages(1 類):3000 萬日圓 - (14 級):75 萬日圓 - 賠償:收入損失、精神損失賠償等。
死亡賠償:
死亡的損害賠償為殯葬費用、收入損失,以及對受害者和遺屬的賠償。
- 限額:每位受害者 3000 萬日圓
- 賠償:喪葬費用、收入損失及痛苦賠償
註:損害賠償經必要變通後適用於造成死亡的損害賠償。
賠付減少
在下列情況下,CALI(互助保險)支付的金額將會減少。
- 如果受害者有嚴重疏忽
- 如果難以確定受傷與死亡或後遺傷殘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未賠付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的案例
完全由受害者負責的事故(稱為「無過失事故」)不在對方車輛的 CALI(互助保險)賠付範圍內。
如何理賠
對於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等的理賠,受害人可直接與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聯繫。
- 肇事者理賠
肇事者首先向受害者賠付賠償,然後向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索賠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 - 受害者理賠
如果未從肇事者處獲得賠償,可以直接向肇事者的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索賠損害金額。
即使損害賠償總額尚未確定,受害者每次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以及每次肇事者向受害者賠償時,都可以向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提出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索賠,金額在限額內不限次數。
註:一次性賠付制度
在許多情況下,肇事者除 CALI(互助保險)外,還擁有汽車保險和互助保險(任意保險和互助保險)。如果是這樣,受害者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獲得 CALI(互助保險)賠付,而無需向肇事者提出索賠或提出 CALI(互助保險)受害者索賠。提供汽車保險/互助保險(任意保險/互助保險)的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可以在對被保險人負有賠償責任的範圍內向被保險人支付賠付,包括代表肇事者賠付 CALI 理賠(互助保險)的 CALI /互助保險賠償。由於汽車保險和互助保險(任意保險和互助保險)一次性賠付賠償,因此稱為「一次性賠付制度」。
理賠時限
(1) 肇事者理賠
理賠類別 | 何時開始 | 何時結束(理賠期限結束日期) |
---|---|---|
受傷 後遺傷殘 死亡 |
支付損害 賠償後 |
支付損害 賠償後 |
(2) 受害人理賠
理賠類別 | 何時開始 | 何時結束(理賠期限結束日期) |
---|---|---|
受傷 | 事故發生 | 事故發生後 3 年內 |
後遺傷殘 | 症狀確定 | 症狀出現後 3 年內 |
死亡 | 死亡 | 死亡後 3 年內 |
註:CALI (互助保险) 的理賠限額在三年後失效,索賠 CALI 保險金 (互助保险金) 的權利也隨之消滅。如果理賠因故延遲,請聯絡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詢問延長理賠限額的制度。
註:但如果是 2010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發生的意外,理賠期限為兩年。
註:「症狀确定」是指症狀已經穩定,並且醫生確定一般接受的醫療治療不再有任何益處的時間點。
保險金額的確定
CALI(互助保險) 是在 CALI(互助保險)和其他保險的一定限額內支付,視受害者身體受傷程度而定,旨在確保車禍受害者獲得基本賠償。為確保 CALI 賠償(互助保險賠付)等能夠及時且公平地支付,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必須根據政府制定的賠付標準(通知)對傷害、後遺傷殘和死亡等損害金額進行賠償。
關於強制汽車保險賠付的疑問或投訴
(1) 由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向受害者和保單持有人提供資訊
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有義務將 CALI 理賠(互助保險賠付)的賠付以書面形式交付給理賠人(賠付標準大綱等)。這樣理賠 CALI 賠償(互助保險賠償)的受害者或 CALI(互助保險)保單持有人能夠在《汽車事故賠償保障法》的範圍內獲得必要的信息,以確保賠償得到適當賠付。
- 提出理賠申請時,您有權獲得有關賠付標準、CALI 付款(互助保險賠付)程序以及爭議解決系統概述的資訊。
- 如果已賠付款項,您有權獲得以下資訊:賠付金額、後遺傷殘等級及其判定原因、因重大過失而減少的百分比及其判定原因,以及提出異議的程序。
- 如果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未支付,您有權瞭解原因。
除上述資訊外,也可要求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提供必要的額外(詳細)資訊。
(2) 提出反對
如果對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的決定(例如 CALI 保險賠償(互助保險賠付)的金額或後遺傷殘等級)有任何異議,可以向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提出申訴。有關該系統的詳細資訊和具體手續,請聯絡您的非壽險保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或日本一般保險協會。
(3) 免費諮詢、和解調解,以及由律師審核損害賠償問題
日本律師聯合會(日本弁護士連合會)交通事故諮詢中心在全國 156 個諮詢中心(截至 2023 年 4 月 1 日)提供由律師免費進行的電話和面談諮詢,涉及以下與汽車事故損害賠償相關的問題。
- 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責任存在與否;疏忽程度;責任方的認定:
- 如何索賠損害賠償;CALI、互助保險和汽車保險相關問題;政府保險計劃
- 其他與交通意外相關的民事法律問題(如何和解、時效等等)。
電話諮詢:
電話:0120-078325
工作時間:平日 10:00-16:30 星期一和星期三(第 5 週除外)- 19:00;每人 10 分鐘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面談諮詢:
如需面談諮詢的詳細資訊,請直接與辦公室聯絡。各諮詢中心的聯絡資訊,請參閱以下日本律師聯合會交通事故諮詢中心的網站。
如需詳細資訊,請訪問日本律師聯合會交通事故諮詢中心網站
(https://n-tacc.or.jp/)
或搜尋「交通事故諮詢中心」。
此外,若雙方無法就損害賠償達成協議,日本律師聯合會的律師將以中立和公正的調解人身份介入,通過設立討論平台來協助解決案件。日本律師聯合會免費提供和解調解和審查程序。
註:如果考慮使用和解調解服務,請先到當地的諮詢中心進行面談。在律師判定案件是否適合和解調解後,申請程序即告完成。審核程序適用於和解調解不成功的案件,並受使用條件限制。如需詳細資訊,請访问以下中心網站。
(4) 由第三方組織解決爭議的系統
如果受害者或保單持有人與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之間就 CALI 賠付(互助保險賠付)支付問題發生爭議,受害者或保單持有人可以向「財團法人自動車事故紛爭處理機構」申請調解。這是一個一般財團法人,作為公正、中立且具備專業知識的第三方機構,提供爭議解決(調解)服務,旨在實現比通常司法救濟更快速的解決方案。
財團法人自動車事故紛爭處理機構
免費電話:0120-159-700
東京總公司:東京都千代田區神田駿河台3-4,龍名館本店大樓11樓,郵編101-0062
大阪分公司:2F, Moresco Honmachi Bldg.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區備後町3-2-15,Moresco本町大樓2樓,郵編541-0051
營業時間:9:00-12:00, 13:00-17:00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年終及新年假期(12 月 28 日至 1 月 4 日)
有關詳情,請瀏覽財團法人自動車事故紛爭處理機構網站
(https://www.jibai-adr.or.jp/ )
或搜尋「爭議處理機制」。
(5) 通知日本國土交通省系統
若受害者或 CALI 保單持有人認為其從保險公司或互助保險協會獲得的 CALI 理賠款違反《給付標準》,或認為保險提供者未能充分提供有關《賠付標準》的書面資訊,則可依據《汽車事故賠償保障法》第 16 條之 7 ,可告知日本國土交通省。
如何解決雙方之間的一般賠償問題
當交通事故中有另一方當事人,雙方之間解決賠償問題的常見方法包括以下幾種。
和解
這是一種雙方相互談判,並根據雙方均可接受的條款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案,成本和時間負擔都最少。
調解
此程序是由調解委員會成員出席簡易法庭,透過討論解決案件,而無需經過嚴格的審判程序。
審判(訴訟)
在雙方無法透過討論達成解決方案的情況下,法官會根據雙方的具體論據和證據進行事實判定,並對雙方是否應為事故負責、過失比例程度以及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做出法律判決。
法院調解
這是一種司法程序,當一方當事人提出法院調解的和解要約,或法院在法庭爭議期間建議和解時,法官會站在當事人之間,透過討論解決爭議。
達成和解後,為了使和解內容具有可執行性(即在和解內容未被兌現時,通過扣押對方資產等方式強制執行和解內容),由簡易法院準備法院調解的和解協議的程序稱為「簡易和解」。
註:如果考慮這些程序,受害者自願投保的汽車保險公司或許可以提供諮詢。我們也建議您檢查受害者自願簽約的汽車保險保單的特殊條款。
註:諮詢服務也可在以下機構獲得:財團法人自動車事故紛爭處理機構、日本律師聯合會交通事故諮詢中心、日本交通事故紛爭解決中心,以及日本法律支援中心。
政府保險計劃
根據《汽車責任賠償法》,政府保險計劃是一項制度,當受害者因肇事逃逸事故或未投保(互助保險)事故而無法獲得 CALI(互助保險)賠償時,即使受害者已從健康保險、勞工災害賠償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其他法定福利)以及責任方的賠償中獲得補償,政府(日本國土交通省)仍將提供最終救濟。
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接受向政府保險計劃提出的理賠,詳情請與您的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聯絡。
理賠接待處
保險代理人不接受理賠,因此請直接向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提出請求。(以日文字母順序排列)
互助 CALI (保險) 的主要差異
政府保險計劃的賠償將按照 CALI(互助保險)的賠付標準支付。但與 CALI(互助保險)有以下不同之處。
- 只有受害者才能提出理賠。肇事者無法提出理賠。
- 如果要從健康保險和勞工災害賠償保險等社會保險中領取賠付,則會扣除此類金額以彌補損失。
- 政府將向肇事者等(損害賠償責任方)追討賠償,金額最高為支付金額。
理賠類型(理賠類別)
根據損害的情況,理賠可分為受傷、後遺傷殘和死亡。
「後遺傷殘」一詞是指在車禍中所受的傷害痊癒後,殘留的精神或身體損害,是指在傷害與後遺傷殘之間有合理因果關係,且醫學上認定其存在的症狀。具體為《汽車事故賠償保障法》實施令附錄 1 或附錄 2 所涵蓋的範圍。
可提出理賠的期間
理賠類別 | 何時開始 | 何時結束(理賠期限結束日期) |
---|---|---|
受傷 | 治療完成日期 |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 3 年內 |
後遺傷殘 | 症狀確定日期 | 自症狀確診之日起 3 年內 |
死亡 | 死亡日期 | 自死亡之日起 3 年內 |
註:「症狀確定日期」是指症狀已經穩定,並且醫生確定一般接受的醫療治療不再有任何益處的時間點。
可申請人 (理賠人)
理賠類別 | 理賠人 |
---|---|
受傷或後遺傷殘 | 受害者 |
死亡 | 法定繼承人和 遺屬賠償理賠人 (受害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
註:如果受害者在提出理賠要求時未成年,則擁有親權的人為索賠人。此外,如果理賠人因嚴重後遺傷殘等原因無法親自進行程序,可能需要辦理指定監護人的手續。
註:損害賠償的理賠可以委託給第三方。
理賠所需的基本文件
視理賠類別和損害範圍而定,必須提供下表所列的文件。(也可能需要其他文件)。如需詳細資訊,請洽詢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的理賠櫃台。
請注意,除了標有「副本」的文件外,每份文件都必須提交正本(◎ 表示必須提交的文件,○ 表示必要時必須提交的文件)。請使用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櫃台提供的標有星號 (*) 的文件表格。
文件名稱 | 建立者/發放 者 |
理賠分類 | ||||
---|---|---|---|---|---|---|
受傷 | 後移 傷殘 |
死亡 | ||||
* | 1 | 事故發生時 的行動目的 |
理賠人 | ◎ | ◎ | ◎ |
* | 2 | 損害賠償 理賠 |
理賠人 | ◎ | ◎ | ◎ |
* | 3 | 個人意外賠償保險理賠確認書 (互助保險) |
理賠人 | ◎ | ◎ | ◎ |
4 | 戶籍副本(從戶籍中刪除) (註 1 和 2) |
市鎮 | ○ | ○ | ◎ | |
* | 5 | 委託書協議書或委託書副本 註 1) | 代理 | ○ | ○ | ○ |
6 | 諒解備忘錄 (註 3) | 理賠人 | ○ | |||
7 | 交通意外憑證 (註 4) (理賠被視為人身傷害事故) |
日本安全駕駛中心 | ◎ | ◎ | ◎ | |
* | 8 | 事故報告 | 原則上,意外受害者 | ◎ | ◎ | ◎ |
* | 9 | 意向書 | 事故受害者 | ◎ | ◎ | ◎ |
* | 10 | 醫療憑證(註 5) | 醫院與診所 | ◎ | ◎ | ○ |
* | 11 | 醫療費用報表(住院)(註 5) | 醫院與診所 | ◎ | ◎ | ○ |
* | 12 | 醫療費用報表(住院病人/門診病人)(註 5) | 醫院與診所 | ◎ | ◎ | ○ |
13 | 藥房收據(針對院外處方) | 非醫院藥房 | ○ | |||
14 | 治療憑證及治療費用報表 (註 6) | 骨科診所、正骨診所、針灸推拿診所、 等等。 |
○ | ○ | ○ | |
* | 15 | 健康保險卡副本 (註 7) | 理賠人 | ○ | ||
* | 16 | 醫院門診費用 聲明 |
理賠人 | ◎ | ||
17 | 其他損害證明文件、收據等。 | 相關機構、收據發行人等。 | ○ | ○ | ||
* | 18 | 因誤工而要求損害賠償的意向書 | 理賠人 | ◎ | ||
* | 19 | 誤工損失憑證 | 僱主 | ○ | ||
20 | 有關所有家庭成員及其與受害者關係的事宜 居住憑證 (註 8) |
市鎮 | ○ | |||
21 | 後遺傷殘醫療憑證 (註 6) | 醫院與診所 | ◎ | |||
22 | 驗屍憑證或死亡憑證 (註 9) | 醫院與診所 | ◎ | |||
* | 23 | 賠償金額賠付說明(轉帳申請表) | 理賠人 | ◎ | ◎ | ◎ |
(註 1) 若由代理人提出理賠,則需提供授權協議書副本。如果沒有委託書協議,則需要委託書和要求委託權人的印章註冊憑證。如果受害者在提出請求時未成年,且並且其父母擁有親權,則需要提供確認親權的戶籍謄本(認證副本)。但如果不是以聯名方式提出請求,則還需要由擁有親權的一方出具給擁有親權的另一方的授權書,以及印章註冊憑證。
(註 2) 如果是死亡理賠,請提交死者的戶籍(從戶籍謄本中刪除)複印件,詳細說明從出生到死亡的情況,不得有遺漏,以便確認繼承人。此外,請提交每名合法繼承人及有權向遺屬(受害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理賠人的戶籍副本(或摘錄)。
(註 3) 如果法定繼承人在死亡理賠時未成年,請提交此表格。表格可在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的接待處索取。
(註 4)申請表可在就近的日本安全駕駛中心以及警察局、派出所和警察分局索取。
(註 5) 理賠時需提供患者因意外事故接受治療的所有醫院出具的醫療憑證和醫療費用結算單。如果寫有保險人號碼或被保險人的符號/號碼,請在提交前將其遮蓋。
(註 6) 可在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的接待處取得
(註 7) 請在隨附的安裝紙上提交表格。請在附加前遮蔽保險人號碼和被保險人符號/號碼。
(註 8) 只有在理賠缺席家務工作的損害賠償時,才需要提供住家憑證。
(註 9) 若因準備人/簽發人的情況而難以提交原始文件,請聯絡非壽險公司(互助保險協會)的接待處。
有關索償文件等詳情,請參閱日本保險評級機構 (GIROJ) 網站 。
政府保險計劃不承保的賠償個案
請注意,即使提出理賠,下列情況也不在政府保險計劃的承保範圍內。
- 如果受害者與肇事者之間已就人身傷害事故達成和解,且和解條款已履行,並已向受害者支付賠償。
- 如果您在自傷事故中受傷(如果交通事故證明書顯示事故為「單一車輛/翻車」事故,或者無法確認另一輛車的存在或與另一輛車的因果關係)
- 因受害人重大過失而扣除之金額、依其他法令規定給付之金額,以及損害賠償責任人應給付之金額,合計超過損害賠償總額時
- 如果事故是由受害者的單方面過失造成(在 100% 由受害者的過失造成事故的情況下)
- 如果健康保險、勞工災害賠償保險等其他法律法規下的福利總額以及責任方應給付的損害賠償金額達到法定限額(與 CALI(互助保險)相同,具體為傷害 120 萬日圓、死亡 3000 萬日圓、失能 75 萬至 4000 萬日圓,視後遺傷殘程度而定)。
- 如果後遺傷殘未達到或不符合《汽車事故賠償保障法》中規定的等級
- 如果受害者向政府保險計劃提出理賠的權利已因索賠期限屆滿而終止
- 如果您是受害者車輛上的乘客,在受害者車輛也有過失等情況下,可以向 CALI(互助保險)提出理賠要求
- 在多車事故的情況下,可針對其中任何一輛車的 CALI /互助保險提出理賠
- 如果違規車輛是小型農業作業專用機車(如小型耕作機)或輕型車輛(如自行車)或其他不在 CALI(互保)承保範圍內的車輛類型
- 如果您已從汽車保險或互助保險(任意保險或互助保險)獲得損害賠償
- 財產損害(如車輛損壞)
政府保險計劃下的損害賠償標準
MLIT 制定了基於法律的賠償標準,以確保像 CALI(互助保險)一樣公平迅速地支付賠償。賠償標準依照 CALI(互助保險)的賠付標準設定,賠償金額在法定限額內以損害賠償總額計算。
由於政府保險計畫是最後的補救方法,依據法律規定,健康保險和勞工災害補償保險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付金額,以及損害責任方所支付的金額,都會被扣除。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PDF 檔案「汽車事故賠償保證計劃的損害賠償標準[PDF/265KB]」。
請使用此資訊解決您的問題並尋求支援。

如果遭遇交通事故
日本國土交通省 (MLIT) 已準備一份名為「如果遭遇交通事故」的宣傳手冊。本宣傳手冊為遭遇交通事故的人士提供有關各種系統和程序的資訊與指引。因突發交通事故而面臨的挑戰會隨著時間變化。請根據當時的情況使用本手冊中的資訊。

交通事故受害者資訊手冊
MLIT 製作了「交通事故受害者資訊手冊」,希望能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支援。受害者及其家人可使用這本手冊記錄事故細節,並提供有關警方、地方政府以及民間受害者支援組織可提供的支援系統資訊。我們也希望能為所有事故受害者提供支援,並幫助減輕他們的擔憂。